2025-01-12 09:18:41 辽宁华图公考问答 http://ln.huatu.com/wenda/ 文章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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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实际需要,拟开展派遣制工作人员补录工作,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本次补录人员实行派遣制,不占编制,没有执法权限,由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到相关单位从事辅助性工作,用工单位具体负责日常管理与考核。
二、岗位数量及职责
补录岗位数量、职责及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派遣制工作人员补录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基本资格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为人正派,作风扎实,遵纪守法,无不良记录;
4.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无吸毒史;
5.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协作、文字写作、逻辑思维及语言表达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和办公软件;
6.自愿从事辅助性质相关工作,具备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及专业条件(以学信网查询为主),具备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经验以及具体报考岗位中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人员;
2.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正在被公安机关调查的、被判处刑罚的人员;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6.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7.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或公务员招考中或其他考试中被招考(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8.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9.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区法院岗位任职回避
1.与区法院在职的干部职工有夫妻、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关系的,不得报考;
2.配偶、父母、子女担任区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不得报考;
3.配偶、父母、子女在区法院辖区内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为诉讼案件当事人提供其他有偿法律服务的,不得报考。
四、薪酬待遇
区法院岗位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工资标准为人均2970元/月(含绩效及“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
其他派遣制岗位工资标准为2970元/月或320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
新聘人员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基本工资80%标准发放。
五、补录程序
(一)公告发布
请应聘人员关注辽宁智森人才微信公众号,下载填写《派遣制工作人员补录报名登记表》及相关附件。本次补录采取线上报名、线下现场资格审查的方式。线上报名成功后,进入线下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进入笔试(技能测试)环节。笔试(技能测试)名单及准考证信息将在辽宁智森人才微信公众号公布,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
(二)线上报名
1.线上报名时间:2025年1月11日上午9时至2025年1月17日下午17时。
2.线上报名链接(链接开放时间同报名时间):
https://www.wjx.top/vm/w2lcFGo.aspx#
3.报名查询链接(链接开放时间同报名时间):
https://www.wjx.cn/resultquery.aspx?activity=298632019
4.线上报名后,通过报名查询链接查询到报名信息,说明您的报名已经成功。每人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5.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对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补录过程中,将对应聘人员信息进行资格复审,一经发现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6.咨询电话:024-24869991。
咨询时间: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17日
(法定工作日期间的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三)线下现场资格审查
线上报名成功后,进入线下现场资格审查环节,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缴纳报名费,收费标准:100元/人。
1.线下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1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2.线下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22号长峰中心12A层1311室。
3.线下现场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如下:
(1)填写完整的《派遣制工作人员补录报名登记表》原件(附件2)(请应聘人员以电子形式填写后用A4纸打印并亲笔签名);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3)户口簿原件及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4)有效期内的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如涉及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
(6)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应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供);
(7)C1及以上驾驶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应聘岗位有驾驶证要求的需提供);
(8)《应聘岗位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附件3)(岗位代码01、02、03、04、05应聘人员需提供,岗位代码13、14、15、16年龄放宽的应聘人员需提供);
(9)《诚信承诺书》原件(附件4);
(10)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一张(无底色要求)。
以上所需材料准备不全者或非本人参加资格审查的,不予接受现场资料审验。
4.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缴纳报名费,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缺考的,一律不予退费。
5.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补录计划数达不到2:1的,将取消或削减该岗位补录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补录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如有改报情况,请随时关注辽宁智森人才微信公众号),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四)笔试(技能测试)
1.书记员岗位(岗位代码17)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按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文字录入技能测试,文字录入技能测试为计算机文字速录,速录输入方式不限(需要专业速录工具的自备),速录形式为听打,根据记录速度和准确率评分,满分为100分。
2.其他岗位须进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试题均由专业人士负责拟制,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
3.原则上按补录计划1:2的比例,按笔试(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技能测试)成绩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未达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笔试(技能测试)人数进入面试。
4.笔试(技能测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辽宁智森人才微信公众号。
(五)面试
1.面试前,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被取消面试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将按笔试(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
2.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综合分析、组织协调、逻辑思维以及与补录岗位相关的知识能力,全面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
3.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满分100分。面试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
4.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成绩按4:6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即:总成绩=笔试(技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5.面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辽宁智森人才微信公众号。
(六)体检
1.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补录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2.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照总成绩进行递补。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由于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时,分岗位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劳务派遣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用工单位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补录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应聘人员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有关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应聘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应聘人员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并及时关注辽宁智森人才微信公众号信息,因个人原因未能参加笔试、技能测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环节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3.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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