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葫芦岛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公开招聘公证辅助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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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辽宁省公证员助理从业规范(试行)》的通知精神及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设置标准,结合我市辽西公证处实际情况,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公证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有较高政治素质,品行良好,热心法律服务事业;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责任心强,身体健康;
3、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能力;能熟练运用计算机,具有文字处理、制表等必备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具有实际工作所需的其他方面技能;
4、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免予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5、葫芦岛市户籍,具有全日制统招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或法律实务类专科学历的2013、2014年未就业大学毕业生。
二、岗位设置
序号 |
岗位类别 |
招聘数量 |
学历 |
要求 |
1 |
公证辅助财务类 |
3 |
本科及以上 |
有会计资格证,不限专业 |
2 |
公证员
助理类 |
17 |
专科及以上 |
本科及以上:不限专业
专科:限法律实务类专科毕业生(法律实务类:司法助理,法律文秘,司法警务,法律事务,涉外经济法律事务,经济法律事务,律师事务,行政法律事务,法律,书记官,海关国际法律条约与公约,检查事务,经济法律事务) |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是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www.hldrszp.com),或由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www.lnhld.lss.gov.cn)点击进入,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5年2月28日9时至3月4日16时登录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务必记住考生编号和登陆密码,以备后续打印准考证等环节使用。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有关单位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15年2月28日至3月4日登录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查询审查结果。
3、通过审查人员于2015年3月9日8时登录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4、注意事项。
(1)报名技术咨询电话:6660763 6660762
(2)报考人员必须用新身份证报名。
(3)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面试前的资格审查和聘用审批时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考生自报名至考试(笔试、资格审查、面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5)本次招聘考试,官方不组织任何形式考前辅导,谨防诈骗团伙利用QQ、微信、短信等形式提供虚假信息进行诈骗活动。
(二)笔试。
1、笔试内容:参照国家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内容,无申论考试。考试时间90分钟,满分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报考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
3、分数线确定及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考生笔试成绩可通过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查询。
(三)面试。
1、参加面试人选的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划定后,根据1:2的面试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名单。达不到1:2面试比例的,将减少该岗位类别招聘名额。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2、资格审查。面试前要提供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A4纸规格):①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派遣证、就业失业登记证;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彩色二寸照片5张;②其他可能优先聘用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会计证、律师证等)。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的全过程,资格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审查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成绩合格人员中递补。
3、面试方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四)体检。
1、确定体检人选。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如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以加试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人选。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分别为60%、40%。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取小数点后两位。
2、体检。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组织实施。若因人员面试缺席或淘汰等原因出现的缺额,仍按类别总成绩排名顺次等额递补,直至额满。
(五)公示。
经体检、考核确定拟聘用人选后,在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岗前培训。
1、培训时间:司法局组织
2、培训地点:司法局确定
3、拟聘用人员必须经司法局组织的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本次培训不合格者不得正式聘用为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
(七)聘用。
经培训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正式的聘用人员,办理相关用工手续。
四、人员管理
聘用人员按照葫芦岛市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管理体制进行管理。
五、相关待遇
被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关于调整大学生公共就业服务岗位人员待遇的补充通知》(葫人社发〔2013〕44号)文件执行,即:月工资标准为1900元,并缴纳五险一金。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市人社局、司法局纪检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监督举报电话:人社局电话:0429—3150288、3150305;司法局电话:0429—3115501。
葫芦岛市人社局
葫芦岛市司法局
201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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